信息來源于:互聯網 發布于:2021-04-13
1、什么是環評?
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通俗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2、為什么要辦理環評?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重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7月2日)。 ?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照本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就因為這條條例,因此新建企業必須做環評報告,上交環保行政部門審批驗收。
3、企業不辦理環評手續的后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東莞市內一般罰款在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具體看企業情況)
4、為什么通不過審批
● 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 應進入園區的項目未進入園區;
● 衛生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
● 治理設施不完善,不能穩定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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